商学院高端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为了推进学院持续发展,促进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点建设,
提升学院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领军人才引进条件及待遇
(一)引进条件
具有深厚学术造诣及专业能力,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高层次领军人才。
1.中国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含外籍)。
2.入选以下计划或获得下列资助、荣誉称号之一者:“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国家外国专家局“首席外国专家项目”人选;中央直接联系掌握的高级专家;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3.近5年获得下列奖项之一者: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前5名完成人;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3名完成人;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3名完成人;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3名完成人;“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章获得者;中国专利金奖前3位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长江学者成就奖。
4.近5年担任过下列职务之一者: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首席专家;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组长、副组长;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主要负责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负责人,“973 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863计划”领域主题专家组组长、副组长、召集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和重点项目牵头负责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5.具有下述各岗位经历之一者:世界500强企业总部董事会成员、首席技术官或技术研发负责人;国际著名金融机构、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中层正职管理人员或技术岗位负责人;国际著名学术组织成员。
6.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人选;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人选。
7.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领军人才。
(二)学院待遇
上述人才中若符合多种人才类型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相应待遇。
除了享受学校提供的待遇以外,学院另外配套,具体情况按照“一事一议”办法商定薪酬、科研启动经费、住房等,配备科研团队和科研秘书,协商解决有关家属等其他问题。
(三)考核标准
按照学校领军人才引进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高水平博士引进条件及待遇
(一)引进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可放宽至40岁)且具备下列条件:
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FMS管理科学高质量期刊》中文Top1和外文A类、B类期刊,或者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认定的A类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
1. FMS期刊:http://www.fms-journal.net/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认定期刊:http://jjglxy.tyut.edu.cn/info/1121/3285.htm
(二)学院待遇
在学校有关待遇的基础上,学院附加以下待遇:
1.学院为符合条件的高水平博士提供30万人才引进奖励,前两年分别一次性发放10万元,待第三年考核验收合格后,再一次性发放10万元。
2.学院提供博士工作室和必要的办公用品(文件柜、电脑、打印机、打印纸等)。
3.全额报销优秀博士来校考察、面试和试讲的国内交通食宿费用(需符合学校财务相关规定)。
(三)考核标准
考核周期为期三年,三年内满足以下2条:(1)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或者自科基金项目1项;(2)在《FMS管理科学高质量期刊》中文Top1和外文A类、B类期刊或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认定的A类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高质量论文2篇以上;(3)主持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1项。
河南科技大学商学院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