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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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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院内选拔赛的通知

日期:2022-03-15  访问量: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由教育部、中央统战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人社部、共青团中央等12个中央部委和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每年举办一次,已成功举办七届,是目前国内规格最高、最具权威、最具影响力的“双创”顶级盛会。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将在重庆大学举办。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重要回信精神,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遵循“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原则,学院决定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院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管理学院全体在读本科生、研究生和毕业5年内(2017年6月以后)的毕业生。

二、参赛项目类型和要求

(一)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鼓励学生跨学院、跨专业组队参赛;鼓励管理学院老师和理工类、法学类、农林类、医学类等老师进行联合指导。

(二)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1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总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3.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超过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4.国际赛道参赛团队所有成员须是具有国外普通高等院校学籍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参赛院校为团队负责人具有学籍或学历的国外院校。(国外院校是指设立在国外、有独立办学资质、可独立授予学生国外学历或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及专科院校。具有国外院校学籍是指已在国外院校注册、且具备获授国外院校学历或学位的资格)。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6.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7.参赛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3月1日之后出生)。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一)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A.本科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教育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且具有相关论文、专利、荣誉称号支撑,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B.研究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教育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C.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2017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人代表在教育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D.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9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7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人代表在教育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学院将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A.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B.创意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教育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C.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教育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三)国际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等,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A.本科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2年3月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且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国外高校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团队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3月1日后出生)。

B.研究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2年3月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且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国外高校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团队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3月1日后出生)。

C.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年3月1日后注册) ,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且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国外高校5年内毕业生(即2017届及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生)。团队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3月1日后出生)。

D.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9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且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国外高校5年内毕业生(即2017届及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生)。团队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3月1日后出生)。

(四)产业命题赛道

赛道方案将根据国赛通知另行发布。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科研项目团队可提前邀请相关企业参与命题。合作项目有重大创新性,具备高精尖科学技术,能够促进产业升级,具备行业领先性。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且具有相关论文、专利、荣誉称号支撑,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即2017届及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生)。团队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3月1日后出生)。

四、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院内选拔赛组织委员会。组织委员会主任由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学院团委、学工办、年级辅导员等组成。

组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团委,具体由学院团委科技创新部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与实施等工作。

五、比赛赛制

大赛院内选拔赛主要采用院初赛、院复赛、院决赛三级赛制(不含国际参赛项目)。

六、时间安排

1.院级项目培育与选拔(2022年2月—2022年4月)

(1)项目培育:深入挖掘科技含量高、应用前景好的师生和校友科技项目、创业项目等。

(2)院级选拔:管理学院团委书记作为管理学院大赛的联络员,负责收集和传递赛事相关信息;参赛项目统一报送至学院团委,由管理学院组织院内选拔赛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作品推荐到学校参加校级比赛。

2.校级比赛(2022年5月-7月)

(1)校级复赛:组委会邀请往届大赛评审专家(企业家、投资人)对学院、书院推荐进入校级复赛的项目进行评审,评选出一定数量的项目进入校级决赛。其中,符合主赛道初创组、成长组参赛要求的项目,以及“红旅”赛道中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优先推荐晋级校级决赛。

(2)校级决赛:进行项目路演和现场答辩(具体要求与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项目训练营:择优选择项目进入训练营,邀请国内知名专家进行多轮次打磨和培育,择优推选项目参加省赛和国赛。

七、奖励和激励政策

1.参赛学生

根据《河南科技大学课外培养成绩单管理办法(试行)》,参与大赛和获奖的本科生可以认定相应的课外培养学分。根据《河南科技大学学生竞赛奖励办法(试行)》和《河南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鼓励师生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实施方案》,对在省赛和国赛中获奖项目团队予以奖励和激励。

2.指导教师

根据《河南科技大学学生竞赛奖励办法(试行)》和《河南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鼓励师生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实施方案》,省赛和国赛中获奖项目的指导教师,给予奖励和激励。

、其他事宜

关于赛事具体要求、参赛渠道、报名方式,以教育部正式通知发布为准。

管理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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