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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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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管理学院科级干部空岗选拔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1-17  访问量:

各基层党支部、院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科级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学校《河南科技大学科级干部集中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科级干部个别调整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科级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选拔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程序,选拔使用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激发干事创业活力,着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科级干部队伍,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民主集中制;

(六)依法依规办事。

三、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学校事业,敢于担当、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3.具有胜任相应工作岗位所需要的管理能力、业务水平、职业素养和服务意识。

4.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严于律己,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二)任职资格

1. 新提拔的正、副科级干部,男同志不超过55周岁,女同志不超过50周岁,时间从学校发布相应调整通知之日计算。

2.提任正科的,应当具有副科岗位两年以上任职经历,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提任副科的,应当具有下一级岗位及相应岗位三年以上任职经历,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3.申报教学单位直属的系正副主任、教研室正副主任、实验室正副主任的人员一般要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新提拔的科级干部要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新提拔的科级干部要有我校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基本程序

1.公布方案。公布《河南科技大学科级干部集中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公布科级岗位职数和内设机构。

2.动员部署。各基层党支部、院属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做好宣传动员,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3.公布上岗条件。院属各单位要按照学校及学院核定的科级职数和机构设置方案,拟申报岗位。

4.个人报岗。拟参加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的同志根据任职条件与资格填写《科级干部岗位申报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所在单位党组织或单位印章,送至所报岗位的单位。同时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交申报岗位所在单位审核。

5.进行资格审查。按照任职资格和上岗要求,学院对报岗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6.认真组织实施。学院召开会议,按照学院科级干部选拔办法进行选拔。选拔工作要体现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同等条件下,在确定拟任人选时要注意个人所学专业与岗位符合度,并对拟提拔人员要进行考察了解情况。

7.上报拟任人选。学院召开会议集体研究提出拟任人选,同时将《科级干部拟任人选汇总表》《科级干部职务任免请示》、拟用人选《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材料纸质版报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至组织部邮箱 zzb@haust.edu.cn。拟提拔的科级干部要在上报之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8.确定任职人选。党委组织部会同人事处对学院上报的拟任人选进行审核,并就通过审核的新提拔拟任人选的廉政情况书面征求纪委意见,计生情况书面征求计生部门意见,研究确定科级干部任职人选。

9.下发任职文件。

五、相关政策与要求

1.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必须在学校核定的机构及干部职数限额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2.正、副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同步进行。正、副科级岗位没有合适人选时,可暂时空缺。

3.严禁人员无序流动。以教师身份进校者,原则上不得转到管理岗,如确有特殊情况需从教师岗位转到管理岗位,应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并经组织部、人事处审批;以辅导员身份进校者,从辅导员岗位转到其他岗位需经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审批;从其他岗位转到专任教师岗位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并经人事处审批。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在教育教学和管理活动中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不力的;

3)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4)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5)有跑官、拉票等非组织行为的;

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7)师德师风存在问题或者有学术不端行为受到查处,有伪造学历学位、奖励证书、档案材料等行为受到责任追究的;

8)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9)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5.实行任职和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部门担任双方直接隶属同一领导人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考察、讨论干部任免,涉及本人及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6.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提任非选举产生的科级干部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岗位要求的,正式任职;不能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原职级安排工作。

7.任职文件下发后,所有科级干部应在三天内完成交接手续并到新单位报到,逾期不到者按辞去科级职务处理。

六、工作纪律

在选拔任用工作中,相关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不准借选拔任用之机谋取私利;

2.不准泄露有关聘任前的讨论情况;

3.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

4.不准搞非组织活动。

七、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学院在学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精心组织。学院党委和领导班子负责具体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办事,同时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科级干部个别调整工作的有序进行。

3.严格要求。现任科级干部要处理好个别调整与正常工作的关系,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自觉维护好本单位的工作秩序,确保个别调整期间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每位科级干部在个别调整工作中要正确对待组织安排,以大局为重,以事业为重,自觉服从组织决定,服从调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位工作。

4.严格监督。为加强党内党外监督,畅通反映意见和监督的渠道,任何人不得许愿承诺,搞亲亲疏疏,此类问题一经发现核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时间安排

1.1117日,学院公布《河南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科级干部选拔办法》及空岗科级职数和上岗条件。

2.1118日,学院接收个人报岗,报岗表(一式两份)送至学院办公室文科1号楼106室,电子版发至gaohangmei@163.com,联系电话:64231270

3.1119-23日,学院进行审核资格、组织实施并公示。

4.1123日,学院上报拟任人选、科级干部职务任免请示等材料。

管理学院党委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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