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科技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商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1.成立商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商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管理、全程监督和检查。
2.成立商学院材料审核小组。负责对报考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材料审核小组由商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聘任。
3.成立商学院面试考核小组。负责考核考生的外语水平及运用能力、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考核小组由商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聘任。
二、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规定。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学位课无不及格且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6.申请者外国语语种仅限英语,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合格(或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
②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PETS5)成绩60分及以上;
③雅思(IELTS)考试成绩5.5分及以上;
④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GRE)成绩310分及以上;
⑤托福(TOFEL)成绩80分及以上;
⑥具有6个月(含)以上国际交流经历。
7.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并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申请考生本人第二)在本学科专业领域FMS/CSSCI/SSCI/S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三、报考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3 年 3 月 15日—4 月 15 日。
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
考核时间:2023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待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通知。
四、提交材料清单
1.《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通过网报系统下载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学生证的学生信息页和注册章页复印件;
3.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不能是所报考的博士生导师);
4.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教学管理部门公章)、硕士学位论文(或论文摘要和目录等,字数不少于 1000 字);
5.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究计划(考生自行用 A4 纸打印,宋体,小四号字,1.25 倍行间距,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所取得的成就、研究兴趣、未来发展构想等);
6.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及相关证明(中文要求封面、目录、论文完整页、检索证明;英文要求收录证明和论文完整页);
7.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8.报考定向的考生,须提供由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考生在我校基本学习年限内脱产学习的证明。
以上材料纸质版原件,在参加我院面试时核验。
以上材料电子版:以“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考生姓名”命名,并压缩成一个文档发送至:glbs@haust.edu.cn和yzb@haust.edu.cn。压缩文档内各文件应以“序号+文件名称+姓名”命名。示例:“1. 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姓名”。
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3 年 4月 16 日(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提醒:每位考生在报名期间只允许向指定邮箱提交一次材料,如考生多次提交材料造成材料接收有误而影响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材料审查
1.材料审查由导师初审和材料审核小组认证审查两个环节构成。
2.导师对其申请考生思想品德、学术道德、心理素质、外语水平、专业水平、科研成果、培养潜力等进行初步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将同意报考的考生材料报学院;学院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的材料进行认证审查,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考生名单,并在商学院网站公示。
导师否决的申请者不得进入报考该导师的面试考核环节,但被导师否决的申请者可转报其他有招生资格的导师,重新进行材料审查,以确定是否可以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3.申请者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对弄虚作假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
六、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及运用能力考核、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由面试考核工作小组组织实施。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生同意提前终止的除外)。
(1)外语水平及运用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特别是运用外语进行专业探索和开展学术交流的能力和效率(如文献阅读、写作、口语和听力等)。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专业能力考核。主要根据考生提供的科研成果,参照其他报考材料,综合判断申请者对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专业能力考核阶段,先由申请人进行自我陈述,再进行问答环节。每位申请人需准备15分钟的PPT。PPT内容需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发表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内容。
(3)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核申请者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及心理状况等方面。综合素质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计入总分,但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表1 综合考核内容及明细
综合考核内容 | 明细及分值 | 备注 |
外语能力考核 | 听说能力(50) | 百分制, 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
读写能力、运用外语进行专业探索和交流的能力和效率(50) |
专业能力考核 | 科研基础和培养潜力(40) | 百分制, 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
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20) |
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20) |
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20) |
综合素质考核 | 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及心理状况等方面。 | 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七、录取
1.综合考核成绩=外语能力考核*20%+专业能力考核*80%。综合考核工作完成后,我院在网站上公示综合考核结果。
2.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推荐拟录取名单。
3.每位导师限招1人,首先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其次根据考生报考导师的志愿情况,结合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进行拟录取名单遴选。
4.我院将拟录取名单,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未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名单,导师和学院不得向申请人承诺录取。
八、其它事项
1.本实施细则由商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参照学校相关规定以及《河南科技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如有与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我校及我院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我院为考生提供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考生如对我院考核结果有异议,可通过学院公布的咨询电话或邮箱进行申诉。
联系电话:0379-60229798/65627330
通信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3号河南科技大学商学院文1-305办公室
邮政编码:471000
电子邮箱:glbs@haust.edu.cn
商学院网址:https://sxy.haust.edu.cn/
河南科技大学商学院
2023年3月15日